荷兰安乐死法拓宽精神痛苦纳入合法范畴丽莎,一位40岁的母亲,正等待是否能被允许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生命的消息。她已婚并育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孩子们对她计划终结自己生命的决定一无所知。
目前,她被告知还有一种药物可以尝试治疗她的慢性抑郁症,但之后,她说,她的安乐死请求将会得到批准。
据英媒6月9日称,最令她难以割舍的是离开孩子,但她感到别无选择。她计划在确定了自己死亡日期后,在悲伤咨询师的帮助下告诉孩子们。
据悉,丽莎并非她的真名,是荷兰一个虽小却在增长的群体中的一员,这些人基于精神而非身体疾病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丈夫说,作为一个人,他能理解,因为他看到我受苦,他能理解这已经足够了,她说,但他又说,作为一个父亲,这对他来说太难了。因为现在他要照顾孩子们。他说,有一天,你不会在那里了,我将不得不独自抚养孩子们长大。这不该是这样的结局。
对于一位健康的40岁母亲,两个孩子的母亲能够被允许实行安乐死,这读来或许令人震惊,但在丽莎所在的荷兰,这是完全合法的。
2002年,荷兰正式将安乐死(医生给予致命药物)和辅助(患者自行管理药物)合法化,适用于心理痛苦以及终末期身体疾病的患者半岛综合体育登录入口。根据地区安乐死复审委员会(RTE)的年度报告,起初此类案例很少且颇具争议性,因为到2010年仅记录了四例。
但此后,这些案例一直在稳步增加。特别是在过去五年里,这一数字急剧上升:从2019年的68例增加到了2023年的138例。
与此同时,在英国,支持辅助死亡合法化的运动也获得了动力。最近的民调显示,大约三分之二的人口对此表示支持。
上个月,泽西岛的政客投票支持其对终末期身体疾病患者的合法化。类似的提案正在苏格兰和马恩岛通过议会审议。基尔·斯塔默爵士表示,如果工党赢得大选,他将致力于允许就辅助死亡问题再次投票。作为辅助死亡合法化时间最长的国家,荷兰是否会成为预示其长期后果的先兆?
一些专家警告说确实如此,其中包括特奥·布尔教授,他是荷兰安乐死实践的早期设计师之一。讽刺的是,他后来成为了最直言不讳的批评者。
布尔教授是一位医疗伦理学教授,曾在2005年至2014年间担任安乐死复审委员会成员。他最初支持合法化,但在此后的年份里,他对荷兰安乐死法律的批评日益增多。布尔向英国议会对辅助死亡辩论提交了证据。
“众所周知,英国辅助死亡的支持者主张比低地国家更为严格的法律。这是我的预测:任何允许辅助死亡的法律最终都会被视为不公正,并将在法庭上受到挑战,”他写道,“为什么不包括精神病患者呢?他们中的许多人正承受着最令人心碎的痛苦。”
亚历山德拉·马洛克博士是曼彻斯特大学的医学法律高级讲师,她表示,当前英国的提案“绝对会限制仅对那些有无法逆转的物理病症、且无法通过治疗缓解的人群开放。
看看荷兰和比利时,这两个地方都开始要求不可逆的状况,而这些状况无法通过其他手段缓解……它们从未要求过终末状态。”她说,“这种资格标准的问题在于,精神状况也可以像非常严重的身体疾病一样糟糕,涉及同样多的痛苦,这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论点。”
荷兰已将这一论点推至逻辑结论。尽管自引入以来20多年法律本身没有改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标准的解释已扩大,包括那些因无法忍受的痛苦而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甚至包括18岁以下的人。
那些支持精神疾病患者实施辅助死亡的人认为,精神疾病可以与身体疾病一样严重,而且有些患者对治疗没有反应。
这可能是真的,但批评者指出,这是活动家经常引用的“滑坡效应”的证据,表明安乐死正被正常化为治疗精神疾病的一种“疗法”,而非仅对终末期病患的最后手段。
“我认为精神科的每个人都接受基于非人道痛苦的安乐死,但它仍然是最后的选择,”阿姆斯特丹大学精神病学教授、前荷兰精神病协会主席达米安·丹尼斯说,“有一种担心是它变得太快,太宽松。”
还有人认为法律走得不够远。据悉,2013年成立的一个荷兰倡导团体“最后愿望合作社”(Coöperatie Laatste Wil)正在推动“最后遗愿药物”或工具包,以便那些选择结束生命而非继续受苦的人广泛使用。
丽莎亲身体验着这种痛苦。自去年9月以来,她一直住在阿姆斯特丹外一小时路程的精神病医院内。我们在日间活动室见面,她正在填写一本填色书。在她的卧室里,墙上贴满了家庭照片和孩子们画的画。母亲节留下的粉色和红色花束放在她的床头柜上。
她在怀第一个孩子时首次生病,至今已有10年,之后她经历了几次严重的抑郁发作,她曾与家人分离,多次住院。她说,情况“每次都在恶化。最近两次我还经历了精神病。”
包括药物治疗、心理疗法、强化住院治疗和电休克疗法(ECT)在内的多种治疗方法均未见效。药物使她变得麻木,以至于无法再做以前给她带来快乐的事情,比如带孩子们去动物园、骑马或遛家里的狗。
她的世界因疾病而失去了色彩,要么她陷入抑郁的黑洞,要么在药物的麻木下,一切变得灰暗。“大多数时候,我都感觉很平淡,”她说。她在今年三月提出了安乐死的请求。
荷兰关于按需死亡的故事始于1973年,当时一名名叫Truus Postma的荷兰全科医生因给终末期的母亲注射致死剂量的吗啡而遭到起诉。这一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关于尊严死亡的辩论,并构成了《按要求终止生命和协助(审查程序)法》的基础,该法于2002年生效。
在荷兰,一个人的状况必须是“无法忍受且无改善前景”,并且“没有合理的替代方案”,才能接受安乐死。这包括患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他们已经耗尽了合理的治疗选项,但可能仍然有很长的生命等待他们。
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安乐死的请求必须由至少两名医生,主治医生和专家(即荷兰支持和咨询安乐死医生,或SCEN医生)签署,并提交给地区委员会检查是否依法并谨慎执行。对于精神科病例,还需要额外的一位独立精神科医生的第二意见。
荷兰是少数几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用于精神状况的国家之一。比利时在2002年5月通过法律,允许处于“持续而无法忍受的身体或精神痛苦,且无法缓解”的患者实施此做法。卢森堡在2008年将其合法化。
在加拿大,2016年引入了医疗援助死亡(MAID),其标准预计也将扩展到包括精神疾病患者。原定于2023年3月,后推迟至2024年3月,最终决定又被推至2027年。
与比利时一样,荷兰关于辅助死亡的法律从未排除心理痛苦在其范围之外。早在1993年就有记录的一起案例,在正式合法化之前,涉事医生被判犯有辅助罪,但未受到处罚。
RTE每年发布一份报告,详细说明有多少人接受了安乐死及原因。2008年,有两例为精神疾病;2009年,没有记录;2010年,又有两例。
2012年海牙成立的“安乐死专家中心”(Expertisecentrum Euthanasie, EE)改变了这一局面。该中心源自荷兰权利死亡协会(NVVE),为那些被全科医生或精神科医生拒绝安乐死请求的患者提供咨询。到2018年,EE处理了84%来自精神科患者的安乐死请求。
“实际上,这个中心之所以建立,是因为很多精神科医生即使病人符合法定标准,也不愿意实施安乐死,”丹尼斯教授说,“它的首要角色是执行那些匹配法定标准但其精神科医生无法或不愿意做的患者的请求。但五年前,该中心开始了一个‘营销活动’,邀请精神科医生自己来做。于是,我们看到了精神科医生对患者实施安乐死数量的增加。”
丹尼斯教授去年7月发表了一篇关于EE的研究论文,并得出了一些令人不安的结论。“等待名单是两年。有趣的是……当我们分析数据时,我们注意到这个等待名单导致很多人改变了主意,”他说。
“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患者....在等待过程中病情恶化或个人状况变得更加无法忍受,这可能也会加强他们寻求安乐死的决心。因此,虽然等待名单可能会促使一部分人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它也可能无意中加剧了其他患者对解脱的渴望,特别是当他们看到安乐死是唯一可预见的出路时。”
荷兰的经验对全球范围内关于辅助死亡合法化的讨论提供了重要参考。其他国家在考虑类似立法时,需细致考量如何在保障个人自主权与防止滥用、保护弱势群体之间找到平衡。
比如,英国及其他国家的辅助死亡法案草案中试图设定更严格的条件,以确保只有在所有治疗手段无效、病痛确属无法缓解的情况下,才考虑此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