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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综合体育最新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概念衍生与特征类型

发布时间:2024/07/15    浏览次数:

  半岛综合体育最新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概念衍生与特征类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中国产学研实践深度融合。“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指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出一种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体化组织模式,旨在整合各方资源提升主体创新能力,从更高层次推动产学研从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转变,“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概念由此应运而生。相关政策演进过程如图1所示。

  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由政策衍生出的中国式创新概念,是中国技术创新体系朝产学研深度融合方向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也是中国式创新在产学研实践方面的深刻表达,因而有必要对现有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根据国家产学研战略的阶段性变化特征,本文将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政策演进过程划分为3个阶段,即“产学研协同创新”阶段、“产学研深度融合”阶段、“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阶段,如表1所示。

  产学研协同创新阶段相关政策具有明显的政府主导性特征,引导大学与科研院所走出围墙,关注市场需求,与企业整合资源,共同解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育难题。大学及科研院所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的地位由被动拉入逐渐转为主动进入,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由封闭逐渐转为开放。

  产学研深度融合阶段相关政策不再强调以政府为主导开展相关工作,开始强调以企业为主导,联合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多样化、深层次的合作关系,构建集市场需求、研发设计和金融服务于一体,创新链与产业链相互融通发展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体系。

  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阶段相关政策面向解决关键核心技术被“卡脖子”的重大现实难题,提出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解决方案。新时代背景下,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产学研合作深化与拓展的必然结果,是我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的微观基础,是破解现阶段产学研合作不够深入这一现实问题的关键路径。

  随着政府、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对产学研体系探索的不断深入,产学研各创新主体组织边界不断融合,创新链与产业链各环节不断融通,产学研各类创新要素不断耦合,“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这一中国式产学研新概念应运而生,其理论背景主要包含以下三大逻辑:

  产学研研究:从协同创新到深度融合。学术界对产学研合作的研究由单向浅度合作拓展到多方位深度融合,由单一主体研究逐步拓展到多个主体融合研究。在产学研结合研究阶段,产学研各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较少,合作模式仅限于简单的项目合作、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合作关系较为松散,主要是对单一创新主体的创新行为进行研究;在产学研协同创新研究阶段,产学研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开始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形式也更加多元化,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相关研究开始由浅入深、由单向向多元转化;在产学研深度融合研究阶段,产学研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更加深入和全面,形成高度融合的创新网络,建立深度融合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共同开展前沿学术研究、产业技术创新、区域协同发展等,产学研各创新主体的组织职能逐渐丰富、组织架构不断完善、组织边界不断拓展。产学研相关研究演进过程如图2所示。

  创新联合体研究:从他组织到自组织。在创新联合体相关理论从他组织发展到自组织过程中,创新组织从松散逐渐走向协同,创新过程从预设逐渐发展到生成。在“他组织”视域下,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早期构建的创新联合体主要依靠政府的特定指令推行,被动地向有序化方向推进,组织形式呈现高度集中、自上而下、控制式等特点,表现为一种机械化、简单化、松散化形式。受限于技术外溢、机会主义、专利有效性等阻碍因素,早期创新联合体内合作创新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面临较大挑战。此外,“他组织”创新过程更强调外界干预或驱动,呈现出显著的预设特点;而“自组织”则不然,既包含产学研创新主体形成的辐射状创新互动关系,也包含各产学研创新主体与政府间的非线性关联关系。同时,“自组织”创新过程强调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开展自发且主动的协调,从而形成有序的联合体结构,展现出明显的生成性特质。创新联合体创新组织演进过程如图3所示。

  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研究:从政策实践到理论探索。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从政策实践走向理论探索过程中,企业、大学与科研院所间的互动愈发频繁,三者的角色和作用愈发明显。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国内已建成包括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等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面临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双重重任,既要实现知识共享与社会化,又要实现创新市场化与商业化。然而,由于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现有研究才刚刚起步且比较零散,仅有个别研究通过实践案例揭示部分联合体的内涵特征、组织模式、运行机制等,理论基础相对薄弱,亟待进行深入探讨。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阶段,科学技术发展与产业实际需求难以有效整合的问题日渐突出,亟待建立一种切实可行、可持续发展的大学与企业之间的新型合作模式。面对关键核心技术被“卡脖子”的重大现实挑战、面向解决社会需求的重大科技问题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需要产学研各创新主体深度融合形成“科合体”与“产业联合体”的创新合力,共建资源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开放合作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加速技术突破进程。与联合体相比,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一种升级版的创新联合体,强调真正发挥企业的核心主导作用,真正发挥高水平高校与科研院所的重要支撑作用,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双轮驱动下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在全链条各环节实现产学研各创新主体有效融合及产学研各类创新要素有效耦合。然而,现有研究未明确给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确切定义,对其内涵与外延未形成共识。

  从构成主体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一个群体性概念,包含企业、大学、科研院所、政府、科技金融、科技中介等多元创新主体。其中,政府部门发挥引导作用,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提供政策基础和制度保障;企业处于行业领军或骨干地位,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完备的研发组织体系,积极参与、协调产业或区域内知识资源共享等创新活动;大学及科研机构了解学术前沿和学科动态,能够打通科技成果到市场转化的中枢通道,并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输送高质量人才。

  从组建基础看,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主要依赖于三方面基础:一是资源优势互补。不同产学研创新主体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不同,可以互相补充、形成创新合力,从而提高研发效率和成功率。二是建立合作信任关系。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有助于在创新主体间形成协同创新氛围,提高信息交换效率,促进隐性知识流动与交互,增加隐性知识溢出。三是完善风险机制与利益机制。完善的风险分摊与利益共享机制能够突破关系契约下项目短期合作行为的局限性,提升产学研各方创新资源共享与资金投入意愿,进而保障联合体的长效化运行。

  从组织管理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将知识与技术转移转变为组织内活动,能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利益机制、风险机制等运行机制,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证各类机制的有效运行,为多方主体实现共同利益服务。其中,利益融合机制是重中之重,只有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构建合理的利益融合机制,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才能为实现共同目标作出高水平承诺,进而有效解决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应用机制不畅的难题,最终提高产学研各方合作效率。

  当前,仅有少数文献从一般类型联合体的普适性分析转向特殊类型的异质性分析,较少关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这一“升级版”的独特类型。本文发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与一般创新联合体、产学研实体在概念内涵与外延上存在一定差异,尤其是在功能定位、创新组织、创新过程、创新机制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因此有必要单独开展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从理论上剖析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独特内涵,如表2所示。

  在剖析有关政策文件、辨析相关概念内涵的基础上,本文聚焦微观主体层面,将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界定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产学研创新主体以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克重大科技问题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为目标,分别投入一定比例的知识、人力、资本等资源,按照市场导向、股权分配,共同投资建立的资源共享、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独立法人组织或研发、教学实体组织”。在联合体内部,产学研各创新主体通过相互学习和开放共享使创新资源高效流动,彼此间融合形成紧密的创新网络关系,各创新主体组织边界不断融合,创新链与产业链各环节相互渗透,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实现深度融合。

  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具有高度复杂性特征,但目前学术界对其独特特征的探讨较少,未形成一致而全面的解读。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本文发现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内部,产学研各创新主体通过相互学习和开放共享使创新资源高效流动,彼此间融合形成紧密的创新联系和网络化结构,促使各创新主体组织边界不断融合、各创新要素高效耦合、创新链产业链相互融通,在共同目标、组织管理半岛综合体育登录入口、利益融合、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链路6个方面展现出鲜明的共同目标导向性、自组织性、利益融合性、创新主体多样性、创新要素互补性和创新链路融通性特征,如图4所示。

  共同目标导向性。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内,各成员着眼于构建长期、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对目标有明确认识并达成一致共识,促使各成员拥有共享身份和共同语言,为实现共同利益和目标作出高水平承诺。一方面,统一明确的共同目标有助于联合体内部各成员紧密互动,从而建立相互信任的稳固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产学研深度融合效能,提高合作效率;另一方面,统一明确的共同目标导向性为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开展产学研活动的一致性和有序性奠定基础,促使联合体更具凝聚力和向心力。

  自组织性。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能够解决传统产学研合作模式中创新要素流通不畅、创新主体联系不紧密、创新链路不融通等问题,是市场驱动型创新模式下更为高效的创新载体,是促进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有机融合的有效路径。在联合体内部,各成员自发按照共同目标自主开展重大科技创新攻关,自觉挖掘创新内容,自主开展融合创新活动,随着技术变化、经济发展不断发挥“自组织”调控功能,从而不断激发各类成员非线性发展的活力,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有序开展融合创新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利益融合性。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一种利益高度融合、战略目标高度契合的实体化利益共同体,能够有效解决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应用机制不畅的难题,突破以往关系契约下项目合作短期行为的局限性,提高产学研各方融合创新效率,是产学研深度融合互动关系最紧密、利益融合度最高的一种组织模式。在联合体内部,知识技术转移转变为组织内活动,产学研各创新主体间实现零距离接触,通过设计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动态平衡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高度一体化发展。

  创新主体多样性。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内部不仅包含企业、大学、科研院所、政府等传统产学研主体,还包含科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新型产学研主体,具有明显的创新主体多样性特征。创新联合体在运行过程中,不同创新主体间原有的组织壁垒被打破,促使组织边界不断融合渗透、组织职能逐渐丰富、组织架构不断完善。由此,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边界、地理边界、组织边界不断拓展,每个创新主体均同时具备两种以上创新职能,进而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创新要素互补性。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运行与发展过程中,内部成员独具的知识、技术、人才、信息等互补创新要素在不同创新主体间与不同创新环节间进行充分交换和转化。此时,产学研各创新主体提供的互补性创新要素不仅能在各自组织间自由流动与共享,还能够在同一创新链与产业链上下游间、同一创新网络各主体间、同一创新场域内充分交换,使得产学研各创新主体高效弥补自身不足,从而促进产学研合作效率持续提升。

  创新链路融通性。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通过专业化管理、合理调配创新资源等管理机制,将共同目标导向贯穿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全过程,彻底打通产业链创新链各个环节,精准对接创新链与产业链。此时,产业链融合创新链、联通资本链、对接政策链、激活人才链,形成良好的链路间融会贯通机制,能够打破学研机构基础研究导向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现实导向之间的长期脱节,从而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产生与高效转化。

  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类型多样,学术界对其关注较少。本文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根据主导主体不同,将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划分为政府主导型、高校主导型、科研院所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四大基本类型。

  政府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政府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突破威胁国家科技与产业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路径,通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总体设计、规划、布局有组织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优势,有计划地实现产学研创新资源配置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部署。政府主导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明确了“卡脖子”技术攻关目标,推动各类创新主体进行“有组织的科研”,有助于提升区域科研水平,促进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从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府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还包括高能级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区域综合性创新驱动平台等类型。

  大学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大学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能充分发挥大学在创新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学是国家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发展和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源泉,是国家开展科技攻关和任务导向型研究的必要依托,具有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之外的“第三使命”,即服务经济发展。由大学主导能把优质教育资源和学术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与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大学深厚的学术底蕴、跨学科跨专业融合创新优势,辐射和带动周边区域创新发展,从而带动产业群、行业群和学科群全面发展。

  科研院所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科研院所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能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专精于产业链和集聚多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优势。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核心主体,科研院所肩负着突破前沿技术和原创成果的重大使命,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的中枢通道。科研院所主导有利于高效对接科技与产业,彻底打通基础研究到产品上市的链条,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开发技术与产品并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科研院所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还包括专业科研院所主导型、新型研发机构等类型。

  企业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企业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将领军企业作为核心运营管理单位,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践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理念,实现科技创新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在战略定位方面,企业立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现实瓶颈组建创新联合体,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的重要作用,通过观察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引导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研发活动,以避免科技研发成果与实际市场需求不匹配。企业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还包括领军企业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科创企业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等类型。

  中国产学研实践已迈入多方携手共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新阶段,产学研各创新主体不断融合渗透,创新链与产业链各环节相互融会贯通,产学研各类创新要素不断耦合增力,但学术界对此重大理论与现实难题缺乏系统认知,至今未见进一步的理论构建,无法有效指导中国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建设与运行实践。本文扎根本土实践,以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这一中国产学研新实践为切入点,首先根据“政策演进—理论背景—内涵辨析”分析逻辑,从理论层面逐层辨析形成对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整体性认知;其次,结合国内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实践经验,归纳联合体的独特特征与典型类型;最后,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分类管理—组织模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分析逻辑,深入剖析如何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建设,进而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整合框架,如图5所示。

  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中国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模式,是中国式创新在产学研实践方面的深刻体现。本文从现实实践和理论文献出发,按照“概念衍生—特征类型—推进路径”分析框架对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这一新实践现象进行逐层解构,得出如下结论:

  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产学研创新主体以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克重大科技问题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为目标,分别投入一定比例的资源,按照市场导向、股权分配,共同投资建立的资源共享、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独立法人组织或研发、教学实体组织。

  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与一般创新联合体相比,能有效融合各创新主体组织边界、融通创新链与产业链各环节,具有共同目标导向性、自组织性、利益融合性、创新主体多样性、创新要素互补性和创新链路融通性六大特征。

  根据主导组织不同,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可划分为政府主导型、高校主导型、科研院所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四大基本类型。

  针对现有研究不足,本文从以下3个方面提出未来展望,以进一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理论构建:第一,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组织模式具有多形式、多层次特点,现有研究对不同类型联合体的针对性研究不够清晰,没有形成普遍认可的分类形态,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组织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未形成有效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指导意见,亟待针对不同组织模式开展理论研究。第二,现有研究对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微观机制缺乏阐释,鲜有研究探讨普适性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微观机制,如管理机制、利益机制、风险机制等,未来应深入剖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微观机制。第三,现有文献对微观层面企业牵头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的关注不足,未形成有效的理论框架和实践建议,亟待后续研究系统性讨论企业为何以及怎样牵头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建设路径,挖掘其内生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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