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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新厝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05    浏览次数:

  福清市新厝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因新冠疫情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30日暂停巡察),市委巡察二组对新厝镇开展巡察,并于2023年9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国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全镇重中之重的任务来完成。9月25日,新厝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市委巡察二组指出的4个方面17项共39个问题,逐条逐项认真分析,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下实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自巡查反馈以来,新厝镇党委先后召开4次党委(扩大)会议和1次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各责任领导的巡察整改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完善各类制度4个;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项目监管存在漏洞的5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两违”履职不到位的1名村干部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名村干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2名村干部和1名镇包村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挽回经济损失4427157.46万元,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整改情况:1.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4次,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新思想分享交流。2.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抓好个人自学和支部集体学习,结合“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文明实践活动”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19场次。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1)自巡察反馈以来,我镇党委(扩大)会议上,各班子成员在传达上级文件及精神的同时,均有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具体部署意见。(2)目前,相关班子成员均已按要求重新撰写专题研讨发言提纲;镇召开集中约谈会,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体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廉政提醒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带头端正态度,严格自律,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完成2023年度桥尾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等4项总投资620余万元的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漆林田园休闲步道等多个群众休闲好去处,推动江兜村道路白改黑,棉亭村河网拓新,东楼村基础设施升级等项目,以学促干、以学促实,着力办实事解民忧。2.充分利用乡村振兴专项债优惠政策和省市各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实施乡村组团协同发展,按照全镇“研学区--共享区--文化区--烟火集市区”四大乡村片区组团,策划生成路网建设、基础配套、商贸服务等各类民生项目50余个,从群众身边的“小事”着手,“细处”着眼,逐步完善镇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目前北山、蒜岭、霞埔三个村的水表已安装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完工。

  整改情况:1.提部思想认识。2023年10月30日,组织各工作片、各村以及各职能部门,召开“两违”廉政谈话提醒会暨建房审批监管业务培训会,向全体镇村干部再次传达《关于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问责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在日常“两违”工作中做到“不参与、不干涉、不讲情、不过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并分发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流程,并再次强调建房相关政策规定,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审批建房。2.完善日常巡查机制。由于人员变动,重新完善《新厝镇“两违”工作网格化责任人表》,并制定《新厝镇“两违”日常巡查制度》,建立镇相关职能部门、包村干部、村干部联动响应机制,由村充分发挥“末梢神经”作用,执法中队配合工作片全域巡查、重点比对、节点跟踪,微信群定期报告巡查路线及巡查情况,包村干部、职能部门现场核查认定,分管领导对违建启动处置措施,并定期“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3.加强“两违”宣传氛围。结合“漏”体系,发挥各村LED屏、宣传栏、宣传单等作用,让每个人都成为“两违”工作的宣传者和参与者,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发挥媒体优势,利用报刊、“走近新厝”公众号、各村微信群等对我镇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宣传推送,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截至目前为止,2023年已登报5篇,其中4篇市级报刊、1篇省级报刊,并结合“平安三率”开展“两违”宣传活动1次。4.加大“两违”处置及问责力度。截至目前为止,已完成2023年省级下发的1万㎡处置拆除任务,对违建形成强大威慑力,坚决做到发现一处,处置一处,对违建保持零容忍。今年以来,镇监察组已对“两违”履职不到位的1名村主干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名村干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镇党委对2名村包点干部及1名镇包村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严格“两违”执纪问责力度。

  整改情况:1.已梳理各村资产资源,并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推进各村盘活闲置资源,应租尽租,能租尽租,发挥资源优势,增加村财收入。2.充分利用乡村振兴专项债优惠政策和发挥海内外华侨乡贤优势,融资投入乡村补短板民生项目,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乡村招商引资吸引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2023年以来,开展“一村一策”壮村财行动,推动村财收入增收,全镇16个行政村获得村财收入1055万元,其中14个村超20万元,4个村超100万元,1个村超200万元,实现村民集体双增收。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1)推动8个村梳理整合盘活村内资源,增加经营性收入,2023年度桥尾、大澳、硋灶、漆林、东沃、加头6个村均已完成村财收入达20万元以上;峰头村除元洪美食城租金收入外,另有收入约4万元;霞埔村除元洪美食城租金收入外,另有收入约9万元。(2)已梳理大澳、峰头等6个村闲置资源台账,根据闲置资源实际情况及地类、林地性质,持续推动各村闲置资源应租尽租、能租尽租。

  整改情况:1.加强与企业的日常沟通联系,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一对一做实做细为企业服务工作。自巡察反馈以来,我镇已主动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闲置厂房出租、项目落地动建、发展党员、子女入学等急难愁盼问题4个。2.加强跟踪服务企业,及时宣传惠企政策,用好用足惠企政策,主动为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让5家以上企业享受到退税、技改补贴、提升规模补贴等各类减税降费政策。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促成一批好项目在新厝落地,自巡察以来,引入项目数超过3个。

  整改情况:1.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培训,镇经管站指导各村梳理摸排本村资产资源,目前各村已建立完善资产资源台账。2.充分借助福建省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管理端、我镇28个村小微权力监督群、玉融微村财等线上监督平台、微信群作用,镇纪委、经管站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实时监管,并加强线下监督检查,督促各村守好资产资源。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目前,新厝村已通过法律诉讼渠道收回2017年、2019年被村民侵占的集体滩涂(433亩),于2023年3月已成功发包。

  整改情况:1.强化安全监管。各行业部门、各网格片加强日常排查整治力度和重大节庆火灾防控,从源头化解事故隐患,截止2023年11月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17条,已整改完成,并已落实好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火、防火意识,全镇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压实网格责任。召开安全隐患APP使用情况月分析会,分析通报各网格安全隐患APP使用情况,加大安全隐患APP的宣传力度,提升APP知晓率和使用率,截止目前各网格已经完成80人次的APP安装及使用,2023年1-11月份各网格上报APP安全隐患共计344条。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1)凤迹村扎实开展防火工作,安排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查,进山路口刷防火标语,防火物资已配齐,同时加大群众安全用火、防火意识宣传力度。自巡察以来,凤迹村未发生森林火灾。(2)2023年辖区内老弱病残、高层民用建筑等高风险点台账资料已建立相关台账,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1.抓好主体责任落实。镇党委切实抓好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表率示范,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镇党委会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议题。2.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1)已按要求在党委(扩大)会议上听取新厝镇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2)已按要求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通报新厝镇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2次;(3)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增加研讨《习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内容,召开学习交流研讨会3次,班子成员作相关交流发言。

  整改情况:1.加强对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村级文明实践站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常态化开放。同时,联系广告公司对显著位置上破损、老旧的公益广告进行更换。依托“我们的节日”、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各类文明实践活动50余次,传播新思想,弘扬新风尚。2.依托江兜文化站、硋灶文化大院,提升改造为新厝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新厝镇文旅服务中心,打造新厝镇文化新坐标并融入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目前正加快推进两个项目建设。3.在镇“走近新厝”微信公众号上,结合我镇侨乡文化特色和亮点,增加原创内容的发布,开设“侨乡寻迹”“清风乡村?孝廉万家”“文明实践”等专栏,累计发布原创推文10余篇,并第一时间将最新发布的原创推文发到镇村工作群,并要求各村各口办积极转发,提高推文阅读量和群众关注度。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梳理《2023年度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清单》《专项债工作清单》《2023年度乡村振兴项目清单》等,积极开展对单销号工作,确保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有效推动和保障工作落到实处。2.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福州市主题教育“3820”战略工程实施30周年成就展、长乐区古槐镇青山村等现场教学点、召开专项工作现场会(农污治理、文明实践)、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微信群转发分享学习先进典型、先进人物事迹等多种形式,激励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1)东楼、峰头等10个村均已完成当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江兜村已于当年度完成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3)2022年12月,超额完成全市低收入群体覆盖率占户籍人数1.5%的要求,完成411人(任务数401人);临时救助62人次,2022年全年累计救助金额213976元,100%完成全市任务。

  整改情况:1.开展工作作风专项督查,严肃工作纪律。分管领导对党政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要求端正工作态度,强化责任意识,避免出现类似错误。同时,充分利用机关干部学习会、镇村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机关干部以案示警,强化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2.加强文件审核力度,开展文件审核培训会,加强文件签批机制,明确责任人,杜绝出现文字表述低级错误现象。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对2020年、2021年党委会议纪要一号多文现象进行检查并修改;目前已重新修订《新厝镇“三审”制工作细则》《新厝镇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1.要求各村严格执行融政综(2020)136号文件内的货币资金管理规定,不得坐收坐支。镇经管站加强审核,对于坐收坐支问题予以退回,整改完成后再审批。经自查,自巡察反馈以来,未出现坐收坐支、以现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2.已组织召开新厝镇2023年村级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会,对各村报账员、村主干进行村级财务业务培训,提高资金管理意识,对于资金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现金混用及坐收坐支现象。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1)2023年3月1日起,桥尾村农贸市场和主街道的环境卫生继续委托村民进行管理,并收缴街道两边的经营店面及移动摆摊摊位的卫生费,所收取的卫生费全部上交桥尾村记账统筹,目前已整改到位。(2)要求加头村今后要加强现金收支付管理。

  整改情况:1.已召开新厝镇2023年村级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会,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工程相关流程开展各项工程建设工作,按规定留存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2.镇经管站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及代理会计的业务培训,加强材料监管、出账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出账,待整改完成再行审批。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镇纪委已于2023年11月对硋灶村、双屿村村主干进行约谈并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要严格落实融政综(2020)136号文件精神,严防出现未按规定留存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情况。

  整改情况:1.已召开新厝镇2023年村级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会,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工程相关流程开展各项工程建设工作,在工程项目前期谋划环节,要充分与镇经管站、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避免出现项目拆包情况。2.镇经管站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及代理会计的业务培训,要求对各村上报的工程审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存在拆包嫌疑的暂缓审批,并第一时间告知村报账员、村主干立即进行整改。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镇纪委已于2023年11月对棉亭村村主干进行约谈并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要严格落实融政综(2020)136号文件精神,严防出现工程拆包现象。

  整改情况:1.镇经管站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及代理会计的业务培训,要求对各村上报的工程审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审批,一律退回。2.已召开新厝镇2023年村级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会,组织各村主干、报账员、代理会计共同学习“三资”管理、工程建设规范程序,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工程相关流程开展各项工程建设工作,避免出现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严格情况。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镇纪委已于2023年11月对加头村、硋灶村、江兜村村主干进行约谈并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要严格落实融政综(2020)136号文件精神,严防出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严格现象。

  整改情况:1.对辖区内全部幸福院安装监控,目前全镇所有幸福院已完成32路监控安装,并全面接入养老智,可实现实时监控各村幸福院开放情况。2.镇民政办加强对各村幸福院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鼓励并支持各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幸福院场所的提升改造和修缮,更新农村幸福院各类硬件设施。同时,在春节、拗九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传统节日,鼓励各村利用专项资金开展幸福院相关活动,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目前,各村幸福院场所均有正常开放。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

  (1)指导东楼、双屿等8个村可将幸福院专项资金用于幸福院场所提升改造、物品购置及活动开展等,目前8个村专项资金均有使用。(2)东楼村利用专项资金购置腾椅、空调等用品;双屿村利用专项资金购买空调、冰柜、炊饭器等用品,并安装幸福院雨遮,资金超出部分由乡贤资金列支;两村幸福院场所均有正常开放运行,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作用。

  整改情况:1.指导乡村振兴相关村提前谋划生成乡村振兴项目,把控好项目申报金额和项目各流程环节时间,及时推动项目实施,避免上级拨补资金未及时利用。目前,市级乡村振兴村棉亭村、东楼村,省级乡村振兴村试点村江兜村已完成各年度乡村振兴项目。2.加强对乡村振兴相关村项目指导,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结算、结审,督促财政部门及时将上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目前,棉亭村、东楼村、江兜村上级专项资金均已及时拨付到位,并已陆续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结算结审工作。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棉亭村2021年新建造农业产业园桥梁、村前溪桥拓宽项目已通过验收结算;目前,棉亭村2021-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实际结余14.5万元,已谋划生成2023年棉亭村村主干道景观提升工程,工程已验收结审,完成资金拨付。

  整改情况:1.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自巡察反馈以来,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4次通报中央、省、福州市各级纪委监委查处的共26起违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问题典型案例;2023年11月16日,镇对全体镇村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线日,镇专门对全体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廉政提醒谈话;同时,邀请福清市纪委廉政党课宣讲团开展《讲、守法纪、扬正气,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玉融大地落地生根》专题廉政党课、在镇村微信群、纪检干部群转发廉政相关推文等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干部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经常迟到、早退、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无故不上班值班、值班脱岗等行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今年以来,我镇未有因机关效能问题被上级通报。3.加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推广运用,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作用,共建成覆盖16个村的28个小微权力监督群,受众群体达6000余人,累计进行“三资”公开2000余次,通过村务公开、事前公示、群众投诉、微信群直播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小微权力,接受群众监督,将基层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有底线)述责述廉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在2023年10月19日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上,已进一步重申述责述廉相关制度,要求各班子成员严格对照要求开展述责述廉,确保规范执行述责述廉制度。2.已对党委“一把手”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的点评材料进行复盘,对讲好话多、讲缺点少的情况进行反馈并整改。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已全面自查2019年以来党委“一把手”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点评情况,相关材料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1.在2023年10月19日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上,已进一步重申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严格按规范开展廉政谈线.镇班子成员已对各自分管口办、分管领域干部开展2023年度廉政谈话,并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线.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已对2020-2021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报告进行自查,补齐和纪委签字,并加盖纪委公章。

  整改情况:1.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制定下发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加强新思想的学习、交流、研讨,不断规范“三会一课”的落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2.做好基层支部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督导检查。2023年10月,镇组织口到新厝村、双屿村、漆林村等村实地抽查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内页资料,并组织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届中复评工作。3.加强督查结果应用,将检查情况作为各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重要依据。经全面实地走访、内页查看,对工作突出的新厝村党支部、双屿村党支部由三星级党支部申报提星晋级为四星级党支部,待市委组织部认定。4.召开机关支部会议传达整改意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支部党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内容,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杜绝工作表面化、形式化。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要求,明确主题和要求、扎实做好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我镇巡察整改生活会已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在撰写批评意见前,明确要求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确保辣味十足;在召开生活时提出“要以刀刃向内的自我精神,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的要求,真心实意地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3.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非特殊情况均要参加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1.夯实基层治理根基。①结合新一轮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目前我镇已完成2023年度达标创星初评工作,并经市委组织部组织复评,等待市委组织部发文确认,优进劣退,强化考核结果应用。②通过积分治理方式,调动基层党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根据各村积分兑换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差异化拨补,今年来共下拨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积分活动开展和宣传推广,充分调动党群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提升基层乡村治理水平。③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纳入到村支部年度党建述职工作内容。2.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1)峰头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开展2期并完成竣工验收。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各村不定期巡查,及时通报各村,防止出现污水直排现象。(2)新厝村、界下村、蒜岭村加强辖区卫生保洁工作,目前已整改到位。镇中队也定期对各村生活卫生保洁工作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村,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确保各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整改情况:1.对江兜村、加头村未能尽职尽责,统筹协调推进难点问题解决,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合规、财务长期未过账等问题,镇纪委已于2023年11月对江兜村、加头村两个村的村主干进行主动约谈并提醒谈线年村级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会,并下发相关工程流程资料与配套文本格式,要求各村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做好各项工程建设,在付款时,镇经管站加强把关,对于程序流程不到位、材料不齐全的一律退回。(3)经过镇村多方沟通协调,目前,加头村村级财务已正常运转。

  整改情况:1.加强村干部日常教育管理。通过镇村大会开展集中廉政提醒谈话,通报相关典型案例,邀请福清市纪委廉政党课宣讲团开展《讲、守法纪、扬正气,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玉融大地落地生根”专题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带好头。2.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今年以来,镇监察组办理自办件2起,对1名村主干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名村干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镇党委对2名村干部、1名镇包村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对1名村主干给予诫勉谈话。通过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纪律教育,让镇村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知敬畏、有底线.镇纪委强化源头监管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累计已对“两违”履职不到位、工程项目监管存在漏洞、工作中履职协调不到位的6名村干部进行主动约谈,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整改情况:1.2023年10月11日,召开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会,通报加头村、融荣油城、东骏渔具等3个党支部连续多年未发展党员问题,会上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力度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2.加头村、融荣油城、东骏渔具3个党支部加大对致富能手、返乡大学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等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进行登记备案,经摸底,共有3名可发展对象,后期加大跟踪培养力度。3.经全面梳理,2022年、2023年未发展党员的有蒜岭等4个党支部,已及时发出预警通知,责令其尽快培养、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1.2023年10月11日,召开全镇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会,对基层各支部、党建业务经办详细讲解发展党员流程步骤,要求做好年青党员发展工作。2.2023年10月18日,召开发展党员案例分析会,讲解发展党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审核不严格、流程不规范问题,提高各支部防范风险能力。同时,通过“走近新厝”微信公众号、新厝镇党支部微信群转载《这套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请查收!》《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党支部要做好哪些工作?》《如何写转正申请书》等推文3篇。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非公党支部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强化指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要求党员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个人问题,避免出现“带病”入党问题。

  整改情况:1.各基层党支部加强对《党章》《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并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把好思想阀门。2.已全面梳理摸排各基层党组织“三不”党员情况,对存在此类情况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1.2023年10月25日,组织各村党建业务经办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强化党费收缴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新厝镇党支部微信群转载《党费怎么交?怎么用?》学习视频,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自觉足额上交党费的意识。2.按照工作要求,镇组织口拟于2024年2月核定2024年各支部党员党费缴交基础,并由分管领导把关审核,确保党费基数核对无误。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已重新核定2022年、2023年村干部党费基数,目前足额补交党费11607.45元。

  (1)针对2020年省委巡视整改提出的“2016-2018新厝镇对莆田市相关部门反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2020年制定的《新厝镇落实省委巡视反馈个性问题整改工作清单》,对照清单里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重新更新,针对当时清单前期未完成的3项措施,已落实全程跟踪督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巡察集中整改期后,未能充分发挥制度的综合效果,做到举一反三、长期坚持,导致类似情况、同类现象、相近问题等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巡察集中整改期“后半篇文章”的监督检查,动态跟踪巡察反馈问题,自巡察反馈以来,镇党委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2次并多次研究巡察整改有关事项,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2.针对省巡提出的凤迹村非法畜禽养殖影响东方红水库水质问题:(1)凤迹村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等,广泛深入做好凤迹村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宣传工作。(2)依托网格化管理,工作片、凤迹村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排查是否存在畜禽散养等现象,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3)根据《福州市生态局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的函》2021年、2022年、2023年1-10月水质状况通报,2021年以来省控断面(凤迹村三叉河流域虎头山断面)均达到二类水质,符合标准。

  (2)针对上一届巡察提出的“白条报销依然存在”的问题,仍有12个村不同程度存在白条报销情况。

  整改情况:1.镇经管站严格执行融政综(2020)136号文件内的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镇经管站工作人员、代理会计的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并加强与市经管站的沟通交流,严格审批流程,规范财务报销制度。2.已组织召开新厝镇2023年村级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会,要求各村加强融政综(2020)136号文件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3.镇经管站严把审核关,对发现白条报销情况一律退回不予出账。目前,已全面自查16个村巡察反馈以来的报销明细,未发现还存在白条报销的情况。

  整改情况:1.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增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及时注销不符合人员的惠民资金补贴;同时,针对年度内未完成认证的群众,及时报停发放待遇直至其再度开展认证为止。2.通过已建立的“新厝镇文统群”,及时上报死亡人员名单,并注明死亡人员享有的补贴情况,避免各口单打独斗,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镇纪委加强对各口惠民资金补贴发放的专项监督督查,对不符合规范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1)2019年6月以来违规多发相关保险补贴问题,截至2023年2月,尚有3.2万余元未追缴上缴的补贴:目前,我镇已全部追回上缴多领的惠民资金补贴32730元。(2)2019-2021年向已死亡人员发放地力保护1.1万余元问题:经核实,上述死亡人员领取补贴不存在冒领行为,均是以户为单位发放,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已将死亡人员领取补贴更改为其直系亲属领取。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进行登记,并建立健全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2.已组织召开新厝镇2023年村级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会,对各村主干半岛综合体育登录入口、报账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培训,要求及时登记、统一管理,镇经管站在日常审核过程中也将及时进行提醒。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江兜村2021年购置家居电器、大型化粪池动力设备及棉亭村2022年购买垃圾清运车均已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成立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工作片、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组成的专项工作攻坚小组,因村施策,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努力推动问题解决。①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国土、村建、财政及工作片对硋灶、霞埔、加头3个村安置区用地报批情况(包括农转用、供地等)、安置情况(含已安置和剩余地块)以及土地成本(经查阅可确认的费用)等进行进一步摸底,为处置工作提供依据。②制定处置方案。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盘活3个村安置区空闲宅基地,保障村民建房需求,分管领导已会同各职能部门、工作片多次探讨研究,现已制定《新厝镇硋灶村、霞埔村、加头村安置区剩余宅基地处置方案》,明确基本原则、申请流程、保障措施等内容。③逐步推进处置。由所在村做为实施主体,根据摸排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由霞埔村先行对霞埔安置区开展处置,目前正在委托测绘公司对霞埔安置区剩余地块进行详细测绘,并做好公告等后续事项的准备工作。硋灶村、加头村安置区根据历史遗留问题协调解决情况逐步推进处置。

  整改情况:(1)已组织召开新厝镇2023年村级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会,对各村主干、报账员及代理会计进行工程项目流程业务培训,并下发相关工程流程资料与配套文本格式。(2)对于税点差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对接沟通工程细节,严格把控,避免出现此类现象。(3)已全面梳理出2019年以来镇村工程项目多支付工程款的金额:?镇级超额支付的工程款经梳理,共涉及13个项目(其中2个项目未涉及税点差),实际为11个项目存在税点差,涉及金额119809.14元,已全部追缴完成。?村级超额支付的工程款经梳理,共涉及26个项目,已收回5个项目税点差(其中1个项目不涉及税点差),合计金额230580.87元;剩余21个项目税点差未收回,合计金额596143.14元,已发放书面追缴单,同时以工作片为单位,继续追讨税点差。

  整改情况:1.对镇级挂账的项目进行梳理,并与职能部门对接相应的长期应付款情况,对于能理清的项目的挂账进行核销,对因历史久远暂无法理清来龙去脉的,待后续理清后再行核销。2.按照市经管站的业务指导,有序推进农村债权债务化解工作,清查摸底各村债权债务情况,根据正式流程,逐步清查核销长期应付款。3.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1)镇财务账目相关问题:因2019年部分账户核销,将前期债权债务转入镇预算账,导致长期挂账,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梳理,对能理顺来龙去脉的科目及时进行核销。(2)蒜岭村相关问题:目前已组织蒜岭村两委干部、代理会计等相关人员进行梳理,待梳理清楚后,进行及时核销。

  整改情况:1.加强镇专项资金的管理,自巡查反馈以来,已对近期的上级专项资金建立工作台账,并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相关专项资金。2.针对巡察点出的相关问题:2019年初已根据上级要求,对部分账户进行核销,统一将债权债务转入预算账内,因历史久远,已组织相关人员梳理专款的来龙去脉,对能梳理清楚的专款及时核销。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我镇期间,共向我镇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件、问题线件。新厝镇纪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止目前,已办结3件,未发现相关党员、干部存在明显违纪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线,通讯地址:福清市新厝镇坂顶街436号,邮政编码:350311;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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