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治理、高品质设置、新技术运用” 厦门出台《规划》规范户外广告设施人民网厦门9月27日电 (记者张萌)近日,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完成的《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体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2023版)》(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发布实施。
《规划》要求,彰显厦门城市特色,精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秉承“少而优、少而精”原则,突出品质和质量,提升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水准,同时全面禁止高立柱广告设施设置;强化公共利益优先,保障社会公众权益、保护自然生态景观、维护宜居生活环境,规范有序引导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响应户外广告需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因地制宜、差异化引导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做到空间分区布局精准、管控要求宽严有度,实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精细化管理等。
“户外广告既是塑造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元素,也是彰显城市活力和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规划》在此前“三区七级”的控制分区基础上简化为四类分区,强化了规划管控的系统性和实操性。同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集中展现城市活力和地域特征,塑造高颜值的城市形象和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
具体来看,《规划》明确了“禁设区、严控区、特色区、活力区”四类分区。其中,禁设区指禁止设置任何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区、海洋发展区和文化遗产地等;严控区指严格限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活、生产、公共服务为主导的城市大部分区域;特色区指引导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呈现特色的区域,主要包括代表厦门城市形象特征的门户枢纽、风貌特色片区等;活力区指鼓励丰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区域,主要是包括具有传统活力底蕴或未来打造的集中性商业区域等。
此外,《规划》还就各分区的目标、原则、范围和管控要素予以明确,并针对各分区制定了差异化的分类管控要求等。如:门户枢纽应凸显国际化特色,展示城市形象;交通节点应宣传厦门特色文化、特色旅游资源、特色产业等,强化城市品牌影响力;景观节点应鼓励结合绿化景观小品、公共艺术品设置公益广告,一处一精品,提升景观品质等。
而《导则》则进一步规范了附属式、独立式、特殊类型等户外广告设施的指引,并优化细化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半岛综合体育官方网站、电子媒介类广告设施的设置要求。如针对当下需求较大的LED电子显示屏和裸眼3D等户外广告形式,从城市空间尺度、城市道路等级、建筑朝向、设置位置等多角度进行分析,科学、合理地提出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要求。
“《规划》修编着重考虑如何彰显厦门的自然与人文特征,如何适应新发展需求,助力城市活力营造,如何多元引导设计和系统化精细化管控等。”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以“国际都会、风尚厦门”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总体目标,旨在将厦门打造成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精细化治理典范之城、高品质设置先锋之城和新技术运用示范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