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媒体形势下把握社会舆情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是当今信息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给各国执政党和政府加强领导力建设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把握新媒体对执政能力的影响,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推动全局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何为新媒体。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相对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形态包括电子杂志、网络报纸、数字广播、IPTV、移动电视、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等。当然,学者在界定其内涵及外延上并不统一,综合比较,可概括为:新媒体是指20世纪后期,依托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处理技术,通过人机互动的相交性或者移动的多媒体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
较之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具有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族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融合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
(二)新媒体如何影响执法司法。作为一个新兴的传播平台,新媒体在促进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功不可没。
一件普通案件,经过新媒体的曝光,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广为人知,进而形成强大的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案件还在审理之中,事实和证据都没有经过核实,网络报道以及随后跟进的传统媒体的分析和评论足以引发人们的各种联想与猜测。这种联想、猜测以及伴之产生的不满通过媒体释放出来,形成强大的,把司法推向风口浪尖。近几年发生的许霆案、、彭宇案等之所以短时间内引起广泛关注,其实就是新媒体推动的效果。
新媒体的出现为热心的公众提供了“虚拟法庭”和“在线陪审”的机会,“陪审员”们散落在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媒体之中,设置公共议程,传递信息、交换观点、针砭时弊、监督司法,强有力地共同推动政府与公众对社会治理的相互博弈与双赢合作。“公众陪审团”的出现在推动媒介监督与司法公正良性制衡的同时,也延伸和异化了传统媒介时代就出现的媒介审判现象。如何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构建司法与新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成为一个重点研究的课题。
(三)新媒体的发展现状。新媒体在技术层面上的发展,应该说是进入了全媒体时代。由中国传媒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全球传媒产业发展报告(2011)》指出,随着广播电视网络、电信网络的技术升级和无线通信网络的迅速发展,不同物理网络的功能逐步趋同,网络融合进一步升级。目前,网络融合已经到了由多网络、终端、服务并存向更为集成、融合产业环境演进的关键时点。未来不仅多个网络将实现融合,用户也将在融合网络的各个部分自由、便捷地访问各项应用。届时,网络将从单纯的连接工具演进为帮助用户、服务、终端实现交互与分享的平台。随着网络融合的升级,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共同进入一个全媒体时代。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着社会的生成、存在与传播方式,对既有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
在新媒体时代,政府机关、司法机关需要以一种更加包容、超越的心态去理解新媒介社会,适应并有能力进行新媒体背景下的社会管理。而随着传播渠道和受众选择趋于多元化,政法机关需要了解新媒体的各种形态,才能随时随地与网民“零距离”交流。
(一)门户网站:成为网络新闻影响力的主导者。经过互联网多年的发展,新闻网站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日益壮大,以新华网和人民网为代表的中央重点新闻已经成为中国网络新闻影响力的重要主导者。另外,根据艾瑞咨询的研究,商业网站如腾讯、网易、搜狐、新浪、凤凰等网站在同类网站中占据了市场份额的60%以上,其网民数量多,辐射面广,影响力大。
(二)网络报刊:纸媒在网络上的新生。数字报纸是传统报纸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化再现,它既传播了纸质报纸的基本内容,又融合了互联网多样化互动和多媒体等特点,还有便捷的版面导航、丰富的阅读方式、快速的发布和低成本的运营方式,赢得广大用户的青睐。
(三)网络视频:立体化的视听盛宴。网络视频影响力近年来明显提高,过去的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提升,用户的快速增长,网络视频得到了大大的发展。
(四)SNS:社会化网络。社交媒体(Social Media),也称为社会化媒体、社会性媒体,指允许人们撰写、分享、评价、讨论、相互沟通的网站和技术。社交媒体逐步变成了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五)小手机引领大时代。所谓的手机媒体,即借助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工具。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手机成为具有通讯功能的迷你型电脑,而且手机媒体是网络媒体的延伸。
随着中国手机用户越来越多,手机带来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而相应的信息传播形式也会越来越广泛。其一,手机短信作为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渠道,已经被政府广泛采用。其二,手机报,即将纸质报纸的新闻内容,通过移动通信技术平台传播,使用户能通过手机阅读到报纸内容的一种信息传播业务。其三,手机广播电视,即是广播电视与手机的融合,通过整合国内外新闻、科技、财经、文化半岛综合体育官网、体育、娱乐、时尚、影视、音乐等领域内容,上线到手机电视上,为用户打造一个不同于传统电视节目形态和内容的全新的手机电视服务。其四,微博,微博堪称网络世界的新宠,而全国政法系统在利用新媒体实现微博问政方面也取得了快速发展。倡导官员使用新媒体,使用微博,是当下提升媒介素养的重要途径。
(一)网络舆情的特点。在信息科技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相互融合与呼应进一步强化。新老媒体正是通过广泛的沟通和融合,通过相互呼应所产生的巨大传播效果,对社会舆情热点的生成和格局的走向产生直接而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新媒体给社会舆情带来新变数。首先,新媒体快速发展,监督作用加强。面对网络影响与日俱增的形势,2009年,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普遍建立起快速应急机制,回应网民关切,网络舆情应对提速。2009年,在网上网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王帅案、开胸验肺案、“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事件、重庆高考加分作弊案等事件发生后,当事官员先后被问责。
其次,新媒体已成为社会新闻的独立源头。2010年12月28日,由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室发布的《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显示,截至当年10月中国微博服务的访问用户规模已达到12521.7万人。2010年舆情热度靠前的50起重大舆情案例中,微博首发的有11起,占22%。74起与微博相关的舆情案例中,有近五成存在明显的意见领袖。
(三)新媒体时代的舆情监控。如何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是摆在广大基层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新媒体时代的舆情监控,目前尚存在几个认知误区。第一,在工作定位上,认为舆情监测就是“网络监控”,就是借助舆情监测软件帮助相关客户删除负面信息。第二,在写作内容上,认为舆情报告就是负面新闻的堆砌、网帖标题和链接的简单罗列。第三,在公共价值方面,认为舆情监测等同于危机公关、事后应对,没有现实价值。消除上述认识误区,有赖于政企负责人舆情疏导理念的转变,有赖于舆情机构对自身业务的反思和警醒,有赖于传统媒体人培养对网络生态的认知与认同。
我们既要大力支持和发展新媒体,又要加大监管力度。要善于引导和调控网络舆情,特别是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网民言论要加强监控。要用健康积极的主流意识形态引领网络文化、主动出击,唱响网上主旋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