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起违反组织纪律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锤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品格,现将1起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洪庆街道岳家沟村党员郭缠钢隐瞒入党前错误问题。1990年,郭缠钢犯罪被临潼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4年6月,考虑到受到刑事处罚时间久远,岳家沟村党总支又对此事不知情,郭缠钢故意隐瞒自己受到刑事处罚的问题,向岳家沟村党总支提出入党申请,并虚报《积极分子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郭缠钢在入党考察过程中没有如实报告自己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违法事实,向党组织隐瞒个人错误,入党后也未能积极的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违法事实半岛综合体育官网,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10月26日,郭缠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纪委监委)